关于开展智慧用电服务商调查工作的通知
台应急便函〔2019〕14号
各县(市、区)应急管理局,集聚区、开发区安监办:
为切实加强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商管理,进一步掌握全市“智慧用电”工作进展情况,摸清全市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商机构、分布及服务企业数量等,市局决定开展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商调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严密部署
自从开展“智慧用电”推广工作以来,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,扎实工作积极推进,我市“智慧用电”安全技术推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截止2018年12月底,全市共安装“智慧用电”63218套,数量居全省第一。但是,我市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市场仍存在龙头企业不明显、服务质量不佳、“重销售安装、轻技术服务”等问题,部分企业用电安全预警处置不及时、不到位,用电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消除。各地要高度重视“智慧用电”调查摸底工作,严密部署,扎实调查,进一步摸清“智慧用电”安装服务等基本情况,为下阶段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质量奠定基础。
二、认真填写逐级核实
此次调查摸底,市局吸收借鉴了各地的有益做法,设计了《台州市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商调查登记表》(见附件),罗列了29项栏目,涉及到服务商的方方面面。各地要认真掌握调查表里的栏目内容,指导辖区内各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商实事求是填写。在此基础上,要对服务商上报的调查表进行实地核实,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。对发现内容不真实有虚报隐瞒的,要在表格里准确载明。
三、按时完成及时上报
各地要按此通知精神,及时通知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商填写表格,经服务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后报各县(市、区)应急管理局(集聚区、开发区安监办);各县(市、区)应急管理局,集聚区、开发区安监办进行实地核实,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,书面及电子表格一同于3月22日上报市局企业监管处,联系人:苏元钧,电话:88511390。
附件:台州市“智慧用电”服务商调查登记表
台州市应急管理局
2019年3月6日
台应急便函〔2019〕14号-关于开展智慧用电服务商调查工作的通知.doc